通知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于:2022/07/08 08:20:27 点击量: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进口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衡水海关对进口设备监管的要求,三年监管期内,严禁进口设备出让、抵押、出租及他用。超过三年监管期的进口设备,严禁各单位私自出让、抵押、出租及他用。近期衡水海关稽查科将对我校进口设备进行稽查,对违反规定的将进行相关处罚。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对本单位进口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存在相似问题,及时整改。
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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