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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作者: 来源: 发布于:2020/12/01 11:04:30 点击量:

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20年,国资中心在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兄弟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下,我部门围绕工作重点,改进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成效,在兼顾常规工作的同时解决新任务。时近年底,现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以便更好的服务师生,辅助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加强政治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为指向,学习新《党章》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习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支部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有序推进。一年来机关党委第八支部组织集体学习10次,开展共创文明城 志愿我先行志愿服务活动5次,集体观看学习了《高校党组织战示范微党课》,机关第八党支部全体党员坚持学习“学习强国”,充分利用“学习强国”这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最权威、最全面的信息平台,了解世情、国情、党情,全员参与率为100%

坚持立德树人,围绕重点任务,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要进一步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推进“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

二、2020年度工作总结

1、按照国有资产管理中心部门职能,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校各部门职责的文件,制定并通过了院政发[2020]35号文件《衡水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使我校资产管理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使我校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清晰规范。

2、经国资中心人员的走访调研及查阅相关资料拟定了衡水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绩效评估工作办法、《衡水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衡水学院无形资产管理办法》、《衡水学院招标采购项目立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初稿,下一步计划就初稿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为各项相关制度顺利出台做好基础。

3、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编报2020-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滚动规划的紧急通知要求,中心人员根据学校各部门建设需求及校党委要求,按时完成了生均拨款奖补资金3463万元,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978万元的中央专项三年滚动规划及2020年中央专项采购方案。同时,配合财务处制定了我校2020年各职能部门教辅单位购置预算。

42020年度完成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及低值易耗品上账工作,其中固定资产1700余台套、价值2074余万元,低值耐用品962台套、价值17余万元,低值易耗品344批、257.8余万元。

5、接受各部门提交的设备维修申请,并且完全了67次的审核、维修和报批工作,保障了各单位设备的正常运,为各单位提供了有利的后援保障。

6、根据学校各部门建设需求,2020年度国资中心共完成78项(总预算2659.2余万元)项目的立项、论证及审批工作。其中10万元及以上项目共计43项,50万元及以上项目共计16项,100万元及以上项目共计8项。并且完成采购项目验收157项,确保了项目建设质量和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7、进一步梳理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上账、报废、调拨等工作流程及细则,确保资产信息准确、规范。共完成了资产的调拨23批次,进一步规范了学校资产的信息准确性。

8、完成了厨房设备报废的工作,报废资产共计21台件,原价值150755元。

9、完成学年度教育部基表、教育部数据采集、教育厅高级报表等固定资产、教育部实验室数据的报表报盘工作。

10、对2020年新引进的进口设备进行了验收和审核工作,对相关的报关和设备资料进行整理和留存,以备海关的清查工作。

11、根据衡水市财政局衡财规[2018]6号文件《衡水市市直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及处置收入管理办法》,对原工业学校七个门店房进行了合同续签手续。

12、完成了衡水学院滨湖校区312306.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登记工作。

13按照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有住房出售工作的指导意见 衡建〔20208号的要求,完成了衡水师专家属院、衡水师范家属院11户部分产权公有住房信息采集工作。

14、完成20181月到202010月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资产的标签打印和发放工作,共计发放3300多张标签。同时督促和指导各部门和二级学院资产管理员进行资产标签的正确粘贴。

15、完成了两次办公用品的集中采购结算,共计15.6万余元。

三、2021年度工作设想

根据部门职责,2021年重点工作及设想。

1、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根据部门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继续按照调研、论证、撰写、讨论、定稿的步骤全面梳理、修订国有资产管理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为科学规范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2、全面梳理工作流程。根据部门职责,按照工作实际,在充分调研及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基础上,完善立项、报批、验收、入账、调拨、报废等各项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科学、规范运行。

3、根据批复的2021年度采购预算,按照项目轻重缓急情况,做好2021年学校各类资产立项、审批等工作。

4、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拟定实验室运行状况年度评估及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绩效评价相关办法,适时开展试点评估工作。

5、中央专项申报。继续做好2021年中央专项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科学制订衡水学院2021-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滚动规划,争取资金落实到位,助力学校实验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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